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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謝收到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的邀請,讓我以及其他共享經濟業者可以針對此議題分享觀點。

 

在這議題中,計畫主持人等分享了國外的做法,主要以美國、日本為例。然後邀請業者發言,普遍大家覺得日本的方式(透過公協會處理)是比較好的方式。我認為在美、日兩個模式間的選擇的話,我也這麼覺得。但是我想要分享關於這件事我建議的做法。

 

既然是法規政策,最好是讓政府容易依循、方便管理,那麼法規政策才容易才真。因此我的提議是,透過金流公司處理保險相關事宜,特別因為這兩家公司都是受到特許法令的監督以及保障,破壞掉這個平衡的影響可能不會比UBER來得小,因此我先以順應目前政策發展的前提下提的建議。

 

主要的原因是:

  1. 金流公司會訪查平台業者,並了解平台業者的屬性。
  2. 金流公司是政府特許的行業,對資訊安全的要求很高。一般業者很難介入涉及個人隱私資料的處理與安全,要一個協會做恐怕更難。
  3. 長遠來看,如果政府未來要針對一時貿易/一時勞務所得要嚴謹的課稅,那麼也只有金流公司有完整的交易資訊。
  4. 有了交易資訊(價格、數量、交易糾紛),以及對平台業者的審查了解,加上特許的執照業者規模不小,那麼跟保險公司洽談也就容易許多。
  5. 各國對發展當地平台業者,普遍會要求相關公司要通過在台灣註冊公司以及使用當地政府認同的業者,因此這麼做對他國進入台灣來說,不會感到意外。

 

怎麼做?我建議的做法是:

  1. 金流業者與平台業者架構串接後,如果要開放讓民眾可以參與共享經濟的收入方,那麼需要提供保險資料
  2. 如果民眾已經有投保,就輸入相關資料,如果沒有,則透過該平台的服務類型,以及民眾提供服務的方式,透過問題與選擇,以及收款設定的資料(身分證等資訊),決定保費,這一定做得到。
  3. 如此一來,也可以避免一個民眾加入不同平台而重複投保。
  4. 如果民眾加入不同平台,適用的保費不一樣,採計高者或補充保費,反之如果民眾的保費高,去一個平台提供服務,相對風險低,則不需要補繳保費。

 

歡迎參考下方我所提供的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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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長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